
發布機關: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空污噪音防制科
為提升空氣品質並維護市民健康,臺北市政府持續擴大劃設空氣品質維護區(下稱空品維護區),加強管制高污染車輛。公告劃設第四期空品維護區,管制區域為南京東路、仁愛路、信義路(西至中山南北路、東至復興南北路交叉口)東西向車道。
區域內,柴油大客貨車及小貨車應先取得優級自主管理標章,機車應完成當年度排氣定期檢測,起重機應取得施工機具清潔排放自主管理標章。自115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針對違規車主寄送勸導通知單,以降低對受管制對象的衝擊。同年7月1日後,將直接取締告發違規車主,違反者依車種處新臺幣500元至6萬元罰鍰不等。
北市自110年起陸續劃設空品維護區,實施管制後,區內管制車輛合規率均達99%以上。另分析納入空品維護區3處交通轉運站、3座垃圾焚化廠及臺北國際航空站空氣品質,管制前後細懸浮微粒(PM2.5)濃度減少約10~21%,顯見空品維護區管制政策能有效改善空氣品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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